当前位置:首页 > 信件选登列表

企业当年度发生的超过税前扣除比例的职工教育经费

信件类型 咨询
提交时间 2021-12-27 15:24:04
信件摘要 企业当年度发生的超过税前扣除比例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是否可结转下年继续扣除?
相关附件
回复摘要


您好,感谢您的来信。 根据财税〔2018〕51号规定,企业当年度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,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%的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 

如有其他政策咨询可关注“莆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”微信公众号,可拨打968811服务热线。

回复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