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“莆田鞋”区域品牌市场拓展工作的通知,详情如下:
一、支持范围
(一)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各企业法人、经社团登记的商(协)会或其他社会服务组织(以下简称举办单位,下同)经向市、县(区、管委会)工信部门申请并取得同意后,组织举办的“莆田鞋”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活动。其中,各级工信部门需作为指导、支持、主办或承办单位。
(二)举办单位没有涉黑涉恶,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二、奖励标准
对牵头组织10家及以上鞋业自主品牌企业开展市场拓展活动的举办单位,给予每场活动5万元奖励,同一举办单位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三、申报材料
“莆田鞋”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活动及奖励资金申报,应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活动举办前
1.举办活动申请报告(加盖举办单位公章);
2.活动方案;
3.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、社团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(复印件)。
(二)活动举办后
1.活动奖励资金申请报告(加盖举办单位公章);
2.“莆田鞋”区域品牌市场拓展奖励资金申请表(附件1);
3.参加企业名单、签到表及产品清单;
4.活动工作总结(包含但不限于活动开展情况、活动成效、宣传情况等);
5.活动现场图片(10张以上图片,其中含“莆田鞋”标识、活动主题的图片不少于2张)、媒体宣传材料;
6.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(附件2)。
四、申报流程
(一)活动申报。为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,各举办单位举办活动前需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,市工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。其中,市属举办单位直接向市工信局申请,其他举办单位由各县(区、管委会)工信部门初审后向市工信局申请。
(二)资金审核。活动结束后,举办单位应将相关资金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县(区、管委会)工信部门,各县(区、管委会)工信部门初审后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开展活动的资金奖励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,装订成册)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民营经济科。市属举办单位直接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科。
(三)资金兑现。市工信局民营经济科审核后,按规定提交研究后下达奖励资金。2025年用于“莆田鞋”区域品牌市场拓展的奖励资金有限,用完即止,先到先得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相关表格可在市工信局官网http://jxw.putian.gov.cn/“通知公告”栏目下载。
(二)各县(区、管委会)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、加强组织策划,发动辖区内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牵头举办及参与“莆田鞋”区域品牌市场拓展活动。
(三)活动未经报备或逾期申报的,视同自动放弃,不予奖励。活动实际举办情况应与活动前申报相符,如需更改方案的,需事前先书面报告市工信局并取得同意。活动未经报备或实际举办活动与活动前申报情况不符的,视同无效申报。举办单位对同一场活动不得多头重复申报,对申报材料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(四)各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支范围及标准使用奖励资金,不得列支与活动无关的费用。
六、联系方式
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科 张桑 0594-2111802
附件:1.“莆田鞋”区域品牌市场拓展奖励资金申请
2.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声明